近日,江门市出台了《江门市质监局江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服务业类)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对新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服务业类)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项产品3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评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服务业类)的企业的奖励,一次性给予每项产品5万元奖励金,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质监(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该《办法》是江门市质监局为贯彻落实《“江门质造”品牌提升行动方案(2017-2020)》制定出台的惠企措施,奖励的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在江门市,并在江门市纳税的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目的是把“江门质造”打造成江门经济发展的“金字招牌”,推进产业结构迈向高端化、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