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政府正式发布了《佛山市行政服务标准体系标准汇编(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包括服务通用基础、服务保障和服务提供3个大体系,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服务质量控制规范、运行管理规范、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5个子体系,涉及行政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行政服务大厅和窗口的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行政服务绩效评价等39项标准。该标准体系发布后,将在全市五区全面实施,届时市、区、镇(街)和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行政审批单位将按照标准的要求开展行政服务标准化管理,必将对该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塑造佛山市行政服务品牌形象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