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江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这标志着阳江市政府质量奖正式设立。该奖项坚持企业自愿原则,评审工作不向企业收取费用,每3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对获奖企业,该市政府将给予每家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以此树立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带动质量管理创新。
企业或组织申报该奖项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在阳江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五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是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三是质量管理成绩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四是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在近三年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五是诚实守信经营,市场信誉良好,顾客满意程度高。六是经济效益好,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七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政府质量奖是该市质量管理的最高奖项。该奖项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质量领域政府激励和引导机制,是阳江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以来,阳江市质监局围绕“质量强市”活动,以企业为主体,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市)、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和技术标准战略,全面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大力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该市已创建省名牌产品39个,今年正在创建的名牌产品有14个。